邀說天下
中國將如何實現兼顧創新和包容的稅收政策?房產稅真的能降房價嗎?
來源|經濟日報
對于外界關注的房地產稅改革,23日,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G20稅收高級別研討會上表示,現階段所得稅制和房地產稅制的改革還沒有推出,主要原因是信息收集和征管能力是弱項。只要是真正的收入再分配,就會受到真正的阻礙。這是一個難題,下一步也是我們的任務,我們要義無反顧地去做。
「樓繼偉:將義無反顧推進中國房地產稅和所得稅改革」
今年已召開的兩次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都將國際稅收合作作為重要議題。本次會議期間,也舉辦了G20稅收高級別研討會,各國財長將討論創新驅動和包容性增長的稅收政策在促進投資和貿易、實現經濟增長中可發揮的作用。那么中國將如何實現兼顧創新和包容的稅收政策?財政部部長樓繼偉也在會上給出了答案。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 :解決包容性問題,更為有效的還是應該改革所得稅制,改革房地產稅制,這才能更好地解決包容性,解決收入分配問題。
樓繼偉表示,現階段所得稅制和房地產稅制的改革還沒有推出,主要原因是信息收集和征管能力是弱項。此外,這會涉及很多利益調整,因而是最難達成共識的稅制改革項目。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 :只要是真正的收入再分配,就會受到真正的阻礙。這是一個難題,下一步也是我們的任務,我們要義無反顧地去做。
對于鼓勵創新的稅收政策,樓繼偉表示,中國重點在兩個方面推進稅制改革,一是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即把遺留的金融、建筑、房地產、生活服務業等行業的營業稅 改為增值稅,鼓勵行業細化分工和創新;二是推出企業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包括給予研發企業和研究機構科研人員股權激勵。
同時,他強調中國的稅收政策還力求兼顧公平和共享,如實施起征點政策將稅收優惠惠及更多小微企業,即企業收入或營業額低于某個點可免征稅。
不過,樓繼偉坦言,目前這一政策執行過程中尚有漏洞,從兼顧包容性和公平分配的角度看,更有效的稅收政策還是推進所得稅和房地產稅改革。他表示,盡管推進兩項改革仍面臨諸多困難挑戰,但無疑是中國下一步稅制改革的重要任務。
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在就相關問題接受京華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房地產稅出臺還要渡過厘清 構成要素、立法模式等七大難關,可能要到下屆全國人大任期內才能解決這一問題。他同時建議房地產稅應稅率從低,并適度放權給地方,允許省級人大制定不同的 征繳辦法和稅率等實施細則。
此前,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郝如玉在今年7月初舉行的第十屆“中國經濟增長與周期”論壇上也曾透露,目前大家關心的房地產稅仍在起草過程之中,操作難度很大。
「房地產稅法草案何時提交審議?」
劉劍文說,本屆人大最后一次常委會預計將在2018年2月召開,但在這次換屆會議上,可能會很難提交審議房地產稅法的草案。因此,考慮到目前房地產稅法草案在 稅率和征收范圍等構成要素,以及是否給予地方一定自主權等立法模式方面,可能很難在短期內讓各界達成相對接近的共識,因此不排除房地產稅法的草案要到下一 屆全國人大任期內,才能夠得以解決。
同時,對于這樣一個涉及民生利益的重要稅種,很可能要歷經四審才能出臺,因此房地產稅從出臺到 實施,絕對不是一個短期內就能實現的問題。包括房地產稅征收的前提條件、構成要素和立法模式等諸多方面,任何其中一項分支因素沒有得到妥善解決,都隨時可 能阻礙房地產稅的立法和出臺實施。
「新稅種出臺主要難點在哪些方面?」
劉劍文表示,房地產稅要出臺的首要難點是需要明確自身的定位與功能。對于我國需要什么性質的房地產稅,我認為它應該兼具調節分配社會收入的功能,優化我國稅制的 功能,促進財產稅體系完善的功能,形成地方新的主體稅種的功能。相對來說,調節房價其實只能算是房地產稅的一項輔助功能。
其次,當 前房地產稅與土地出讓金之間的矛盾尚未解決。我國準備征收的房地產稅,是土地國有制下對私人住宅征收的財產稅。換言之,在國家擁有土地的情況下,為何要再 向個人征收房地產稅,這種模式在國際上很罕見。因此當前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相分離的問題,較難解決。
第三,房地產稅及與其相關稅種的內部體系需要厘清,包括房地產稅及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和契稅這四項稅種。例如房地產稅出臺了,土地增值稅還要不要?由于當前土地增值稅調節市場 的能力有限,征收也不夠規范,開發商甚至可以轉嫁稅負。因此可以考慮將現有的房產稅和土地增值稅等相關稅種合并為房地產稅。
第四,目前關于房地產稅的構成要素,爭議還很大。這包括了房地產稅的稅率和征稅、免征范圍,以及征稅辦法等。例如稅率該從低還是從高,是按套還是按面積征收等問題都需要加以明確。
第五,征收房地產稅的一些前提條件正亟待加以完成。我國全面完成不動產登記是實施房地產稅的前置基本條件之一,這個摸底工作完成后,才能按照存量數據相對科學地制定政策并加以實施。同時,房產價格的評估體系需要建立并加以完善,這也是征稅所需的必要條件之一。
第六,關于房地產稅的立法模式也需要清晰地確立起來。房地產稅是統一通過中央層面的立法決定一切必要因素,還是可以適當賦予地方一定的立法決定權限,這個問題在房地產稅法草案在提交全國人大審議前,應該予以明確。
最后,由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基本完成,地方財政原有的第一大稅種營業稅已經消失。因此房地產稅在一定程度上承擔著形成地方新的主體稅種的功能。這也要求房 地產稅應該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地方的財政收入,如果暫時不能保障,中央是否要加大對于地方財政的轉移支付力度,進而保證地方的財力平衡,也需要有關方面 一個明確的態度。
「房地產稅率設置應以減輕個人稅負為考量」
公眾對于房地產稅最大是關注點還是集中在稅率等問題上,被問及“對于稅率的設置有何建議”時,劉劍文稱:“我認為即使推出房地產稅,也要優先保障公眾的生存權。因此對于房地產稅的稅率設置,應該以降低稅率和減輕個人稅負為重要的考量。”
此前房地產稅已先行在上海和重慶兩地試點征收,兩地也采取了不同的征繳辦法和稅率。房地產稅是應該全國一盤棋統一稅率和征收范圍,還是各地可因地制宜自行確 定征繳辦法?對此,劉劍文稱,這方面建議全國人大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放權。由于各地物價、房價差異較大,各地財政水平不一,因此建議全國人大就房地產稅立法 時只制定統一的框架性規定,適度放權給地方,允許各地省一級人大常委會制定不同的征繳辦法和稅率等實施細則。
「取消土地出讓金短期內很難加以改革」
目前我國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較為依賴土地出讓金。財政部數據顯示,2015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33657億元,同期全國財政收入152217億元。雖然業內有觀點認為房地產稅取代土地財政將是大勢所趨,但房地產稅落地實施的同時,土地出讓金就會被取消嗎?
對此,劉劍文表示,如果房地產稅剛剛推出,就讓房屋持有人來承擔這幾萬億元的土地出讓金,恐怕還不能一蹴而就。對于收取土地出讓金這種方式,短期內恐怕還很難加以改革。不過,有關部門在對房地產稅立法的過程中,一定要對房地產稅和土地出讓金這二者進行一體化思考和研究。
還有一種觀點認 為,由于稅務部門人手不足等因素,可以考慮讓房產中介組織代繳房地產稅。“類似單位為職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這種方式出于對房產中介的誠信程度、職守操 守和業務能力等水平相對偏低等問題的考慮,肯定是不適宜的。”
劉劍文說,不過,屆時如果個人有需求,房產中介倒是可以考慮推出協助房產持有人辦理房地產稅 繳納手續的服務。同時有關部門可以考慮采取多樣化的征繳方式,例如既包括稅務部門主動征收,也可以由個人自行繳納或者委托他人、中介協助繳納等。
「稅率多高?按什么房價征收?免征額是多少?」
以北京為例,如果一家3口在北京二環購買一套100平米房子需要800萬元,按照1.5%(1.5%的稅率被認為是世界通行做法)的稅率計算,每年需要繳納的房地產稅是12萬(每月納稅1萬元);如果在四環購買一套100平米的房子需要500萬元,每年需要繳納的房地產稅為7.5萬元(每月納稅 6250元)。
據記者了解,上海、重慶試點房地產的稅率介于0.4%到1.2%之間,低于1.5%的國際平均水平(發達國家的房屋持有稅, 稅率一般為1%至2%)。上海的試點方案為0.6%和0.4%兩檔,重慶包括0.5%、1%、1.2%三檔,皆低于國外水平。如果按照0.5%稅率計算, 在北京二環購買一套100平米房子,每年需繳納房地產稅4萬元(每月繳稅3333元);在北京四環購買一套100平米的房子,每年需繳納房地產稅2.5萬 (每月繳稅2083元)。
“不過,從發達國家經驗來看,房地產稅一般以評估價,而非市場價為稅基。評估價一般要低于市場價,且會是幾年才調整一次。”中國社科院財經院汪德華研究員告訴記者。
另外,專家還建議,我國的房地產稅不能照搬國際經驗,要根據中國國情,設定一定的免征額。
「房產稅真的能降房價嗎?」
此前,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郝如玉曾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加快房地產稅的立法步伐和促進環保稅的費改稅內容,今年全國人大安排了環保的費改稅,但是房地產稅方案還在起草。
郝如玉表示,房地產稅迄今已經試點征收了5年多,但是操作難度很大,有的地區稅收成本甚至和稅收收入相當,一個地區征收房地產稅,也使得人才向周邊地區轉移。
著名財經媒體人劉曉博認為,第一,中國的房地產稅開征仍然需要相當長的時間,至少四五年;第二,未來不會有累進制、懲罰性的房地產稅;第三,真正有條件開征房地產稅的只是數十個中心城市、經濟發達城市。
有了房產稅,持有第二套房子的成本將大大增加,這會導致準備購買第二套房子的投機者躑躅不前和已經擁有第二套房子的投機者倉皇拋售。
一個不再瘋狂搶購,一個加緊低價出逃,買房的人在減少而賣房的人在增多,這無疑相當于增加了供應減少了需求,而一項商品的供應增加需求減少將會引發商品降價,這是經濟學不容置疑的常識。從表面上來看,前面的邏輯嚴謹可靠,沒有什么明顯破綻,這也正是大眾堅信房產稅能使房價下降的原因所在。
(來源:經濟日報綜合中金在線、中國新聞網、鳳凰財經、中國經濟網、央視財經、央視財經、京華時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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