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寫完了申請信息公開信,已經十點半了!
雖然那個“群員犯法群主擔責”的規定在互聯網管理站刊登三天就撤下,但是引發的爭議巨大的,震撼的!
我決定寫信,并把信中內容用微博微信QQ發布。
內容如下:
申請人驚聞群員犯法群主擔責,認為此規定違憲
一,中國哪一條憲法有此規定?如果互聯網是新興產業,法律條文滯后,請問,此規定人大是否通過?
作為國家二級機關,應該鉆法律的漏洞嗎?
二,世界各國無論遵從哪個法系,法律精神是共同的,合法合理符合邏輯推理。然而,哪個國家哪人能提前預知阻止個人犯罪?互聯網內容瞬息萬變,誰有能力阻止犯罪?目前沒聽說。也許你們把群主當超人了!群主不是監護人,群員也不是未成年人,擔責的原因是什么?
三,大陸有《治安處罰管理法》,有《刑法》,公檢法和龐大的互聯網監控隊伍,納稅人提供費用維持運作,懲治網絡犯罪是他們的責任。群主憑什么擔責?他在編嗎?他領薪水嗎?
四,誰建群誰負責,以此推理,今天八千萬黨員腐敗案件層出不窮,建黨者負責還是最高領導人習近平負責?如果不負責,請問,群主擔責的邏輯和道理在哪里?
任何政策出臺都要考慮法律的嚴肅性,而不是認為權力在手為所欲為。你不能躬下身為民服務,起碼不能張牙舞爪面向人民。自己制定的法律,首先必須尊重而不是踐踏,依法治國必須言行一致!
請在法律規定期限內給出答復,回應民眾質疑,這是你們必須做到的。如此,才能讓我們重燃對法律的熱情與信心,我等待回復
申請人韓莉(附上身份證復印件)
被申請人: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公室。
2017.9.10晚
注:
最近幾年,網絡刪帖隨意,無論簡書美篇QQ空間微信,都是用“你違反了相關規定”云云
請一并告知,“相關”指的是什么?哪些字是敏感字?哪些地方是“雷區”?
隨意刪帖,優美的母語支離破碎,文字破壞意境自然破壞,更重要的是阻礙破壞了民眾正常的文字交流。請收到信件一并答復并且刊載在媒體,最好是中國法制報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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