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商丘第一人民醫院屢被爆出專家會診費成隱性收入,多次被曝,多次調查,依舊猖狂!這個醫院到底還是不是“人民醫院”?
【以往報道】 2015年,網友爆出商丘市第一人民醫院心外科主任劉寧、主治醫生劉偉以邀請北京阜外醫院專家會診為由向患者家屬索要7000元紅包和一張火車票,結果3天3次開胸手術后致使患者死亡事件。 2016年,患者家屬李女士反映商丘市第一人民醫院神經外科申主任以邀請河南省某附醫院醫生進行專家會診為由,向其索要6000元費用,無任何票據。 李女士說母親到商丘市第一人民醫院精神外科就醫,為了能夠讓母親盡快康復,全家積極配合醫院進行治療。“開始時候說我媽這是個普通手術,后來說手術做不了,需要請專家來進行手術,請專家的費用為6000塊錢。”李女士告訴記者,精神外科申主任邀請了省某醫附院周醫生,并收取了6000元專家會診的費用,“申主任說‘外請專家的費用沒法下賬,所以沒有收據。 與李女士一樣,交了邀請專家會診的費用卻沒有收到任何收據的還有張先生。張先生向記者反映,為了找更好的醫生為自己的父親治病,聽從主治醫師的話,交了5000元的專家會診費用,“錢是交了,但是沒有票據。” 記者對此進行了報道,商丘第一人民醫院院長韓傳恩聲稱“責成分管領導盡快調查。” 2017年7月11日,記者再次接到患者家屬杜先生的反映,稱商丘第一人民醫院心外科主任劉偉以邀請北京阜外醫院宋姓專家為其父親進行手術為由向其索取一萬兩千元費用,無任何票據,手術后其父不幸身亡。 7月11日早上,記者接到虞城縣黃冢鄉彭堯村村民杜先生反映,稱7月10日上午商丘市第一人民醫院心外科主任劉偉向其索取一萬兩千元費用,聲稱北京阜外醫院來的專家為其父親進行手術,并說“這是專家會診費,直接給專家的,沒有票據。” 杜先生告訴記者,其父親是糖尿病、心絞痛患者,在商丘市第一人民醫院住院兩周,院方強烈要求患者進行心臟動脈搭橋手術。“都在等安排手術,住院兩周我們排上了手術,昨天上午告訴我北京的專家來做手術,要給院里交五、六萬元手術費,再要給專家交一萬兩千元手術費,我就拿現金一萬兩千元交給了心外科主任劉偉。”杜先生告訴記者,劉偉收取了一萬兩千元,并沒有提供任何票據給自己,“他直接說了,說這錢是要給專家的,沒有票據。” 據杜先生說,此北京阜外宋專家是為父親同病房患者做手術的,“一共兩個病號,我爸爸是第二個,排到我們手術了,告訴我們專家手術收費一萬兩千元,事先沒有給我們溝通,也沒有書面同意書之類的讓我們簽訂。” 杜先生說自己的父親雖然住院了,但是身體狀況挺好,住院兩周經常在醫院里轉悠玩,精神狀態很好,直到昨天下午5點半,父親從手術室出來就直接被推進重癥監護室,晚8點左右被告知自己父親出血,然后接到了父親離世的噩耗。 杜先生講述,上午的時候因為要看造影,自己見到了這個專家,但是下午父親是5點30分出手術室的,而這個專家4點10分就背著黑包走了,距離父親出手術室有1小時20分鐘。“到底是誰給我爸做的手術,專家做手術為什么不做完?”杜先生說自己找商丘第一人民醫院解決此事,得到“專家手術沒做完就走,我們讓他給你退專家費”的回復,目前任何事情都沒有解決。 【家屬疑惑】 1.臨時邀請準備給其他病患做手術的專家為患者做手術,未事先和家屬進行溝通,這樣邀請專家的費用應該由患者家屬出嗎? 《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第四條中注:醫療機構在診療過程中,根據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請其他醫療機構的醫師會診時,經治科室應當向患者說明會診、費用等情況,征得患者同意后,報本單位醫務管理部門批準;當患者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應征得其近親屬或者監護人同意。 2.此次邀請專家是否按規章制度、嚴格按照流程進行的邀請? 第五條注: 邀請會診的醫療機構(以下稱邀請醫療機構)擬邀請其他醫療機構(以下稱會診醫療機構)的醫師會診,需向會診醫療機構發出書面會診邀請函。內容應當包括擬會診患者病歷摘要、擬邀請醫師或者邀請醫師的專業及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會診的目的、理由、時間和費用等情況,并加蓋邀請醫療機構公章。 3.明文規定會診費用統一支付給會診醫療機構,并納入單位財務部門統一核算,為什么科室主任私自收取,收取費用流向何處? 《規定》中第十五條對會診費用的收取及相關問題做了詳細的規定:會診中涉及的會診費用按照邀請醫療機構所在地的規定執行。差旅費按照實際發生額結算,不得重復收費。屬醫療機構根據診療需要邀請的,差旅費由醫療機構承擔;屬患者主動要求邀請的,差旅費由患者承擔,收費方應向患者提供正式收費票據。會診中涉及的治療、手術等收費標準可在當地規定的基礎上酌情加收,加收幅度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確定。 邀請醫療機構支付會診費用應當統一支付給會診醫療機構,不得支付給會診醫師本人。會診醫療機構由于會診產生的收入,應納入單位財務部門統一核算。 4.商丘第一人民醫院違規收取專家會診費被曝多次,媒體曾就此進行關注,為什么在韓傳恩院長的責成查處下越查越瘋狂? 【院方回應】 記者就此事多次聯系商丘市第一人民醫院院長韓傳恩,均無果。商丘第一人民醫院辦公室陳主任就此事回復記者:“這些情況我都不清楚,我們醫院5點半就下班了,明天你再問,我帶你到相關科室了解。” 【相關法律法規】 《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第四條中注:醫療機構在診療過程中,根據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請其他醫療機構的醫師會診時,經治科室應當向患者說明會診、費用等情況,征得患者同意后,報本單位醫務管理部門批準;當患者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應征得其近親屬或者監護人同意。 《規定》中第十五條對會診費用的收取及相關問題做了詳細的規定:會診中涉及的會診費用按照邀請醫療機構所在地的規定執行。差旅費按照實際發生額結算,不得重復收費。屬醫療機構根據診療需要邀請的,差旅費由醫療機構承擔;屬患者主動要求邀請的,差旅費由患者承擔,收費方應向患者提供正式收費票據。會診中涉及的治療、手術等收費標準可在當地規定的基礎上酌情加收,加收幅度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確定。 邀請醫療機構支付會診費用應當統一支付給會診醫療機構,不得支付給會診醫師本人。會診醫療機構由于會診產生的收入,應納入單位財務部門統一核算。 針對此事,記者將會繼續關注。 附:《商丘市第一人民醫院專家會診費成隱性收入》媒體報道鏈接: http://www.thepeople.com.cn/html/2016/0504/401.html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2號)——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文件鏈接: http://www.nhfpc.gov.cn/fzs/s3576/200804/26c2621ca2bf4776995e2607355d0ab0.shtml 小編想引用一位美國著名學者的話結尾: 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什么人都可以壞,但有三種人千萬不能壞—— 他們是: 1、教師
【事件關注】
2、醫生
3、法官
其他人怎么壞,都可以治他,包括總統,弄不好會被彈劾…… 但教師壞了——誤人子弟, 醫生壞了——草菅人命, 法官壞了——失去公平公正。 這三種人壞了,社會基本就亂了。 天佑中華!如果你屬于這三種人的范圍,請守住自己的底線,人民將感謝你們!
![]() |
![]() |
Copyright © 2008-2013 www.fjdsappcd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商丘邀伴旅游 版權所有
郵編:476000 [豫ICP備12024955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140277085650XB 旅游許可證號:L-HEN14022 經營范圍:旅游業務及互聯網銷售 投訴電話:0370-3289679 |